脑膜瘤遭保险拒赔,泽良律师助力得1

01

案例背景

Casebackground

H曾于年4月30医院做过颅脑CT平扫,诊断意见为:右颞部占位性病变,脑膜瘤?建议进一步检查”;

年5月,H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终身重疾险,年3月7日,H因“突发意识丧失一次1月余”住院,并于年3月11日行开颅肿瘤切除术,送检标本经病理诊断为“(右颞底)脑膜瘤(上皮型),WHO1级。”

02

遭遇保险拒赔

Refusalofinsurance

年4月11日,H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年5月10日保险公司却以H在2年前做过检查疑似患有“脑膜瘤”,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且拒绝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认为,H在投保时,对于健康告知问卷中的被保险人“最近两年内是否曾接受过健康检查?”填写了否;“是否患有或曾患有下列疾病?(1)肿瘤,例如:癌、肉瘤、尚未明确是良性或恶性的肿瘤、......肿块、包块、结节......等”填写了否。

但被保险人H在投保前曾被诊断疑似“脑膜瘤”,建议进一步检查,而H后来确诊并进行手术的疾病即为右侧颞部“脑膜瘤”,两者存在直接关系,故H在投保时明显存在故意未如实告知情形,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和不赔偿保险金。同时,本案从合同成立到发生保险事故并未超过两年,合同解除权并未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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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泽良全力争取

EntrustZeliangtostrivefor

看似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有理有据,泽良保险法团队何青思律师、王芬芬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情抽丝剥茧,全面分析投保过程、履行过程、条款约定等,全力以赴争取案件胜诉。针对保险的拒赔理由,泽良律师也进行充分的准备:

1丨从法理上对“如实告知义务”展开论述,从保险公司是否进行有效询问负举证责任着手,结合本案事实展开分析,对投保人在投保时是否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进行了论证。

2丨着重梳理本案各个重要时间节点,分析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是否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或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此论证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是否消灭。

3丨保险条款系格式条款,对保险合同解除权时间限制的起算节点双重解释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4丨从保险公司是否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情形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切入,分析免责条款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5丨针对类似案件做大量的研究检索,向法院提交对我方有利的大数据案例报告。

04

法院裁判

Courtdecisions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巨大争议下,泽良律师不断的努力和争取,最终法院采纳了泽良律师的观点,认定保险公司解除合同违反了保险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后不得解除合同”的约定,无权单方解除保险合同,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按保单约定1.5倍全额赔偿保险金元。

本案亲办律师

—本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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